揮發分是指煤在規定條件下隔絕空氣加熱后揮發性有機物質的產率。事實上,煤在該條件下產生的揮發物既包括了煤的有機質熱解氣態產物,還包括煤中水分產生的水蒸氣以及碳酸鹽礦物質分解出的CO2 等。因此,揮發分屬于煤揮發物的一部分,但并不等同于揮發物。此外,揮發分不是煤中的固有物質,而是煤在特定加熱制度下的熱分解產物,所以煤的揮發分稱為揮發分產率更為確切。
揮發分測定方法提要:稱取一定量的空氣干燥煤樣,放在帶蓋的瓷坩堝中,在(900±10)℃下,隔絕空氣加熱7min,以減少的質量占煤樣的質量分數(%),再減去該煤樣水分含量作為煤樣的揮發分。
揮發分測定方法,是個典型的規范性方法,任何試驗條件的改變,都會給測定結果帶來不同程度的影響。主要的影響因素包括加熱溫度、加熱時間和加熱速度。其他諸如設備的形式和大小,試驗容器的材料、形狀、大小甚至容器的支架都會影響測定結果。因此,任何一個揮發分測定標準方法,都對這些細節有嚴格的規定,操作者必須完全遵守。